六部门联查非法改装拼装车
法制日报北京11月12日讯记者李恩树 近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自今年10月至2014年2月底,在全国联合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严查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江西、吉林、河北、安徽等地存在严重的非法买卖、拆解和拼组装报废机动车等问题,安全隐患突出。此次联合检查将从机动车生产、登记、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标准生产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为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办理登记和检验,非法回收和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旨在切实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彻查管理漏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据悉,对生产违规机动车、非法改装的企业,将暂停或撤销其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许可的机动车型的,将依法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吊销营业执照。对违规办理车辆登记检验牟利的,一律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检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依法处罚并撤销检验资格。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倒查车辆安全性能及监管责任,对肇事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