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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报告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陪审员工作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71.7%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记者于呐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全面实施,使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审判活动,依法行使公民的民主权利,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充分体现了审判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根本属性。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比例逐年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理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已达71.7%,比2006年提高52%。

  周强介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决定的颁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决定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周强指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本质属性日益显现。据统计,决定实施8年来,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共计803.4万人次,其中2012年参加审理案件人次是2006年的3.8倍。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总数共计628.9万件,其中刑事案件176.4万件、民事案件429.8万件、行政案件22.7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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