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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一千四百九十万 新疆一官员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法制日报乌鲁木齐10月22日电记者潘从武 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孟传杰,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艾尔肯·依布拉音,自治区科协原党组书记、副主席、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俞贞贵,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中心原主任、新疆天山大厦原总经理陈波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

  孟传杰犯贪污罪,共计贪污公款人民币7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受贿罪,共计受贿79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艾尔肯·依布拉音犯受贿罪,共计受贿16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俞贞贵犯受贿罪,共计受贿130万元,因有自首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陈波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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