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ligsh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律所公告: 律所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24号德成中心10楼  电话:027-87126550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动态

5岁儿童酿枪击惨案该如何定罪

□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叶思敏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位于粤赣交界的一座美丽山城。

“砰……”2013年2月3日,一声枪响打破了和平县某乡村的平静。正在干农活的王某,听到大儿子的叫唤后冲上前去,发现自家的侄孙阿林(化名,殁年6岁)倒在血泊中,自家幼子阿汉(化名,5岁)手里拿着丈夫卢某的火药枪愣在一旁……

原来,就在1个月前,阿汉的父亲卢某为了打猎,在和平县城非法购买了一支火药枪。事发当天,看到父亲外出,阿汉就把放置在自家床底下的这支枪拿出来玩耍,不想装了弹药的枪支被阿汉无意间扣动了扳机,意外击中了阿林。

卢某非法购买并持有枪支,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而他又是阿汉的监护人,其儿子阿汉又持枪造成被害人阿林死亡的后果,卢某因此被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阿林的父母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4万余元。

此案事实简单,证据确实充分,案情并不疑难复杂,但双方背后的社会关系却让我们在审案之外多了一层思考:被告人卢某与被害人阿林的爷爷是兄弟关系,而且又是听力言语一级残疾人,年近五十,是家中主要劳动力,两个儿子年仅12岁和5岁,还要照顾年近80岁的老父亲。

此案直接判刑并不难,但以被告人家中的实际情况,一旦入监服刑,不但无法赔偿被害人父母的经济损失,一家人的生活也可能马上陷入困境,家族几代的亲缘也会毁于一旦,这样的判决,是否真的符合司法审判的目的?

经过反复考量,为使案件判决后不致于造成更惨的家庭悲剧,帮助被告人争取被害人父母的谅解,缓解两代人之间的仇恨,使亲情得以维系,社会实现和谐,我们决定对附带民事部分先进行调解。

2013年9月3日,此案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我们组织双方当事人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及共同亲属都到场。

初始阶段,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父母)情绪激动,尤其是被害人的父亲,态度强硬,难以沟通。

“你的丧子之痛我们虽不能感同身受,但惋惜之情却是一致的。你心里的苦和不甘我们可以理解。”“从案件本身来说,被告人本身虽然非法持有枪支,但他并不是直接的行为人,对阿林的死,他没有故意。他作为叔公,心里也十分难过。”“从亲情方面来讲,你们本属一家,他家里的情况你们也十分了解,一旦判刑入监,一家子的生活会相当困难,家中八旬老人的赡养也是个大问题,作为亲人,你们想必也不愿见到这种惨况的发生”……

听了我们的劝慰,不仅被害人父母的态度开始缓和,连被告人卢某与其妻子也双双跪倒在地,请求对方谅解。

从上午到下午,经过长达6个多小时的调解,在双方亲戚的共同劝说和保证下(在场的亲戚门纷纷表态愿意先垫付首期赔偿款),原告人有感于亲情,表示谅解被告人。对民事赔偿部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害人父母就刑事部分向法院递交了书面谅解书。

有了这个基础,我们综合分析被告人卢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特别是考虑到他系听力言语残疾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更有利于亲情的维系,决定对其判处缓刑。

9月14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卢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宣读完判决,卢某当庭流下了眼泪。而更重要的是,家族几代的亲缘没有因此被毁,曾经视同仇敌的两家人就此握手言和。

一直以来,和平县的人民取县名中“和”之美德而代代传承,倡导“以和为贵”、“地利人和”、“和气致祥”、“和衷共济”、“政通人和”。作为法官,我们必须秉承和依靠这一传统美德,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让每一件案件都有最好的判决结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本报记者 章宁旦 整理

办公电话:027-87126550
法律咨询电话:17762577710

Copyright © 2016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号:鄂ICP备13009719号-1 技术支持:珞珈学子 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