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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应对社会热点事件不失声

本报北京10月15日讯 记者王晓雁“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要求地方政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年应出席一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出席一次。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加发布的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

意见要求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开通政务微博、微信要加强审核登记,制定完善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

意见要求加强督查指导,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协同加强对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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