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误信检察院放人传言赴省城信访引发变革 告知制度”杜绝当事人频繁打探案情
□本报记者杜萌
多年前,因误信检察院要释放一起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传言,几位家居山东省菏泽市的老人赶赴省城济南信访,请求上级机关依法惩治涉嫌诈骗犯罪的嫌疑人。
“我当时正在外地参加一个会议。”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张敬艳回想当初,闻知家乡父老去省城信访的消息时感到很惊诧。这起诈骗案件明明再过两天就要开庭审理,为什么还会出现受害群众激愤信访的情形呢?
张敬艳赶忙了解情况,得知因为该案涉及被害人较多,办案检察官对案情进行了两次复查。由于办案时间较长,再加上受害百姓无从了解办案进程,人们心情急迫,误信传言,然后群起信访。
检察长在事后主持了专门的研讨会,大家对此事进行分析后达成共识:检察机关对每起案件的办理,都关乎犯罪嫌疑人家属和被害人的切身利益,无论哪一方,如果没有及时了解案件诉讼过程,心里都会产生不安,甚至会对检察机关能否公正办案产生猜疑。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检察机关要将双方急于知道的办案程序,依法、及时地主动告知。
事实上,省城信访事件仅仅是多年存在问题的激化表现。
张敬艳告诉记者,平时办案过程中,常有犯罪嫌疑人家属和被害人频繁打听消息,甚至有人通过各种社会关系向办案检察官打探,这类情形给检察机关正常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烦扰。
然而,问题在于,如何建立一项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未告知造成恶劣影响将追责
2011年9月,牡丹区检察院出台并实施一项新的工作制度———《公诉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告知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制作了《对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告知书》和《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告知书》的标准格式。
记者看到,《公诉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告知制度》全文总共1090字,其中有如下表述:
第一条“目的”中写道:“为规范公诉部门执法办案行为,增强公诉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并有效保障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中写道:“公诉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告知制度要做到及时、公开、理性、充分,注重告知效果。”
这项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受理案件后,除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将诉讼进程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家属享有的权利义务,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及被害人。
出于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强化自身监督,提高办案质量的考虑,这项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将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告知当事人,使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案件归谁办理,到哪里投诉。
这项制度写有“责任追究"一条,内容是:“凡公诉人员因违反告知制度相关规定、不履行相关职责而影响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行使权利,并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进行责任追究。”
“避免当事人到处跑,甚至找不到办案人的情形,有时打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问题。”张敬艳告诉记者,为社会各界监督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办案,该院还架设了一条“全程监督渠道”,以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再也不用托关系打探消息了”
8月23日,一起违法销售考试作弊器材的刑事案件经牡丹区检察院立案后审查起诉。
今年5月以来,两名犯罪嫌疑人在菏泽多所中学销售考试作弊器材,两人先后雇用4名大学在校学生到菏泽销售作弊器材。考虑到4名大学生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公安机关对他们取保候审,另案处理。
8月26日,牡丹区检察院公诉科分别给4名大学生的家长寄去了《对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告知书》,把办案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做了详细告知。
据该院公诉检察官介绍,几名大学生家长收到告知书后,直接通过电话与办案人员联系,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并征求办案人员同意,选择周日前往牡丹区检察院接受讯问。
当这起违法销售考试作弊器材的刑事案件的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提起公诉时,鉴于4名在校大学生犯罪情节较轻,该院拟做不起诉处理。
记者从牡丹区检察院了解到,在本案中,《对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告知书》起到了这样的作用:让家住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保证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外地犯罪嫌疑人顺利地参与了诉讼。有家长对办案检察官说,“没想到检察院能如此为孩子着想,再也不用托关系、找门路打探案情了,相信案件能得到公正处理。”
9月14日,一起因宅基地纠纷惹出亲兄弟斗殴的伤害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牡丹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情显示:在一个月前的那场斗殴中,哥哥将弟弟肋骨打断。
9月16日,办案人员向犯罪嫌疑人妻子送达了《对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告知书》,将其丈夫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义务、能否调解处理、办案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一一告知。后来,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受伤的弟弟与嫂子同时到公诉部门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从轻处理。于是,牡丹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将该案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创立的告知制度让当事人双方了解到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通过调解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并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项制度在办理此案过程中不仅取得了预期的法律效果,也为兄弟二人重归于好创造了条件。
记者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公诉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告知制度》实施已有两年时间,共发放告知书4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