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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娜号”事件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回国后可寻求消协帮助依法维权

  本报北京9月16日讯记者余瀛波针对近日“海娜号”邮轮在韩国济州被扣致上千旅客无辜滞留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公开表态:因经营者之间的经济纠纷导致邮轮被扣影响众多消费者正常旅游行程,这是一起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对有关企业通过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限制人身自由解决纠纷的行为不予认可;对于韩国济州地方法院不顾中国游客利益,强制采取扣留邮轮的做法表示强烈谴责。

  中消协认为,任何不顾消费者利益,企图以消费者利益作筹码解决经营者之间纠纷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有关方面应以消费者利益为重,尽快协调,妥善解决,确保所有游客的合法权益,中消协将持续关注涉事游客的权益保障。

  中消协同时督促与消费者签订旅游合同的各旅游公司,应作为事件的第一当事人,首先承担旅游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督促海航旅业积极做好善后事宜,不得置消费者于不顾。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主张权利,与经营者协商沟通,要求经营者履行约定,赔偿损失。消费者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依法、理性与经营者协商赔偿事宜。消费者回国后也可寻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海娜号”是中国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豪华邮轮。该邮轮9月13日16时驶离韩国济州港时遭当地一家法院扣押,船上2300多人,包括1659名游客滞留船上。据海航集团确认,因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沙钢船务有限公司存在法律纠纷,沙钢方面通过韩国国内的代理公司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韩国法院受理后对“海娜号”进行了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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