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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彦珍出席法援条例十周年纪念大会 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

  本报讯 记者王斌北京市司法局近日举行纪念《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十周年总结大会,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张彦珍在会上强调,要将法律援助这项为困难群众解难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

  张彦珍指出,2003年9月,国务院颁布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确立了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框架,法律援助工作从此站在了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实《条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扎实做好服务困难群众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当前,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此,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要适应法律援助办案量快速增长的形势,积极协调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要切实履行法律援助监管职责,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责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法律援助各类提供主体的监管,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水平。要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创新,认真总结法律援助工作中已有的好做法、好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和载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方法,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要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借助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先进传播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据了解,十年来,全国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3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近3900万件,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0%和11.5%;经费投入累计达到66亿余元,年均增长率为24%;制度建设积极推进,28个省(区、市)制定或修改了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规章;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国共有1.4万名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援助在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自身建设也得到了全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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