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开庭被告人之间对是否殴打被害人供述不一
法制日报记者黄洁
8月2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据了解,今天的庭审中,5名被告人均表示不认罪。李某某辩称,自己当时并未与被害人杨某发生性关系,由于喝多了所以不知道当时的情况。而李某某的律师也表示,将坚持为李某某作无罪辩护。预计此案将连审两天。
今天9时30分,案件准时在海淀区法院开庭。虽然由于涉及未成年被告人及个人隐私,庭审早已明确将不公开审理,但海淀区法院门口还是早早就有大量来自各方的媒体记者在苦苦守候。9时20分,李某某的母亲梦鸽现身法院,随即被记者重重包围,不过对于记者的提问,她始终一言不发。李某某家的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则表示,梦鸽对庭审结果很有信心,因为根据相关证据显示,从在酒吧喝酒、从酒吧出门、到餐厅吃饭等整个过程并没有张某自己所说的拖拽、殴打的情况。
对于此案的辩护,李某某的辩护人陈枢今天仍然表示将进行无罪辩护,同时他也将向法院提交一些能够证明李某某无罪的新证据,至于证据内容,他表示庭前还不方便透露。
而此案另一被告人的辩护人李在珂则认为,这起案件既有强奸的成分,也有嫖娼的成分。据李在珂说,他们已经掌握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害人杨某自己有正当工作,却在工作之余从事某些不应该从事的行为,她自己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而被害人有过错的,将可以减轻加害人至少20%的责任。
今天的庭审,被害人杨女士因为身体原因已经明确表示不出庭,并得到了法院的批准。
上午的庭审中,被告人就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分别进行了陈述,公诉人也就相关事实先后对3名被告人进行了单独讯问,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补充发问。庭上,5名被告人均不认罪,李某某否认殴打,也否认与杨某发生性关系,称自己喝多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但另一被告人则证明,李某某确实曾经打过杨某。
据了解,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杨某的报警,称其2月17日晚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遭到轮奸。3月7日,李某某等人因涉嫌强奸被依法批准逮捕。7月8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及其律师等人接连发布多份声明及信息,使社会各界对此案的关注度不断升温。其中,7月10日,梦鸽聘请的新律师发布声明,指公安机关以真实姓名披露案件信息构成侵权,且称事件发生系由于酒吧成年男女陪酒劝酒后发生。7月28日,兰和在微博上发出声明,称梦鸽要求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某一案。8月6日,梦鸽到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控告张某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称儿子李某某并非强奸,而是受到杨某引诱以促成性交易行为。8月19日下午,梦鸽前往公安部信访办公室递交资料,为儿子李某某“申冤”。
本报北京8月2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