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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保护隐私又不放过腐败分子湖北频道

????由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网上擅传公共场所监控视频,违者最高可被罚款3万元。由于和当前的热点新闻联系在一起,这一法规引发了热议。

????当前,的确有一部分腐败分子是通过网络信息传播被曝光的,但同样也要看到,还有相当一部分普通人因为被网络过度曝光,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困扰,比如令人谈虎色变的人肉搜索即是明证,因此,网络技术越发达,个人隐私保护的篱笆就越要扎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就对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作了详细规定,划出了多条法律红线,就此而言,河南出台上述法规积极意义毋庸置疑。

????另一方面,网络反腐对于推进反腐败工作也确实表现出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有效震慑了各类腐败分子,基于对腐败的痛恨,人民群众对此给予厚望也属正常。结合上述情况,我们就应该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开展网络反腐,力求既不侵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又不放过一个腐败分子。

????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上,要坚决保护个人隐私。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明确了对公民的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这是我国法律对隐私权进行保护的最根本的依据。由于法律特有的刚性,在制定的过程中更应该尊重个人隐私,坚决维护绝大多数人的权益。

????反腐工作实践中,要认真对待网络举报。在网络时代,举报线索或材料除了传统的文字外,还有图片,录音、视频等各种形式,表现得更加突然、直接、信息量大。对于这类举报线索或材料,要认真对待、仔细甄别、严肃处理,最终形成制度化的处理机制。如果始终保持网络举报途径的畅通有效,就能减少很多有侵犯个人隐私之嫌的举报行为。

????近年来,公众对于隐私保护与网络反腐始终保持着高度关注并时有争论,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行事,才能最大限度让二者并行不悖。

????(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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