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少年“见义勇为”称号遭撤销
少年“见义勇为”称号遭撤销
据《河南商报》报道 4月15日,河南新密17岁小伙朱登帅死亡1年零8个月后,其见义勇为称号认定被撤销。在警方的第二次调查报告中,作为证人,朱登帅的亲戚们改口称朱登帅是自溺身亡。这其中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真相?
……(原文略)
[律师说法]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熊潮廷律师:朱登帅之父向“见义勇为”受益人提出“补偿”要求,导致受益人及其家属集体翻供,反映了我国“见义勇为”制度的尴尬。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统一的法律法规对“见义勇为”行为标准及申报、调查、确认等程序进行规范。各省虽然制订了一些法规条例,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但是各地对“见义勇为”的认定法律效力不强,难以做到“铁板钉钉”。朱登帅的遭遇就是一个典型。建议尽早颁布全国性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条例,莫使英雄流血又流泪。
(记者文励鹏)
(载于楚天金报2009年4月28日第25版“速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