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重庆涪陵踩踏事故2死11伤
重庆涪陵踩踏事故2死11伤
据《重庆晚报》3月23日报道 昨日上午9时15分,位于重庆涪陵城区的重庆廖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在宣传促销保健产品并发放礼品洗衣粉时,发生踩踏事故,导致2人死亡,11人受伤。
[律师说法]
促销悲剧重演 商家面临重罚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黎振彪律师:早在2007年11月,重庆沙坪坝区曾发生一起“家乐福”促销踩踏事故,造成3死31伤。为此,商务部发出紧急通知,重申《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要求商业企业不组织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活动,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生活必需品不得进行限时限量促销,且促销价不得低于进价。违规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没收违法所得,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文励鹏)
(载于楚天金报2009年3月23日第25版“速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