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阳实现全省首例网上调解
2016年12月,王某向某开发商认购了一套约90平方米的房子,交付了2万元定金。几天后,王某的妻子擅自找开发商变更了认购的房子。王某知道后,对此不予认可。王某找开发商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遂将开发商告到法院,要求解除认购合同、开发商返还2万元定金并赔偿王某2万元。
汉阳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夏添予以诉前调解。
夏添分别与王某及开发商约谈后,确定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接受了夏添的建议,在手机上安装了“在线法院”调解APP,进行网上调解。5月23日下午14点30分,在汉阳法院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夏添、王某和开发商同时登录APP,联通了视频网络。双方当事人通过视频发表观点、举证质证,法官与调解员共同为他们辨法析理,双方顺利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夏添根据王某和开发商的意见拟定了调解方案,在线传给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在线对方案予以认可,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近年来,汉阳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诉讼服务,当事人在网上实名注册后,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完成指定操作,便可实现网上立案;在手机上下载APP,便可以突破时间、空间的局限,进行在线调解。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以解决纠纷,有效减少诉累、节约成本,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便捷与公正。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