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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蓝皮书:81家法院被评估司法透明指数 最高法院排名39

       人民网北京3月18日电(记者 李婧) 今天,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京召开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并发布《法治蓝皮书(2015)》(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显示,在司法透明度指数的测评中,最高人民法院在81家被测评法院中排名第39位,得分为59.66分。

       蓝皮书《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一文介绍,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的评估对象总计81家法院,覆盖最高人民法院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法院以及部分较大的市的中级法院三个层次。鉴于《立法法》正处于修改阶段,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还未最后确定,因此,2014年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仍将中级法院这个层次的评估对象限定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18个较大的市,总计49个城市。另外,2014年,贵州高院进行网站改版,截至评估结束,网站上传内容极为有限,因此未对其进行测评。

       评估数据显示,被评估的法院的建网率达到97.5%,比2013年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司法透明度指数的平均分为56.7分,及格率为46.9%。排名前20位的法院分别是宁波中院、广州中院、浙江高院、北京高院、杭州中院、成都中院、深圳中院、山东高院、四川高院、海口中院、广东高院、海南高院、厦门中院、南京中院、陕西高院、福建高院、哈尔滨中院、武汉中院、上海高院、湖南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在81家被测评法院中排名第39位,得分为59.66分。

       根据评估结果,31家高级人民法院平均分为59.6分,浙江高院以84.85分的成绩夺魁。总分排名前十位的依次是:浙江高院、北京高院、山东高院、四川高院、广东高院、海南高院、陕西高院、福建高院、上海高院、湖南高院。49家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平均得分为55分,宁波中院以89.02分的成绩居于榜首,排名前十位的依次为:宁波中院、广州中院、杭州中院、成都中院、深圳中院、海口中院、厦门中院、南京中院、哈尔滨中院、武汉中院,其中深圳中院和成都中院并列第4位。

       课题组在评估中发现,在除最高人民法院之外的80家测评对象中,80%的法院对受理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裁前公示,至少58%的法院公开了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判结果,并对裁定书上网公示。而且与前几年相比,2014年庭审直播呈现常态化,81家法院中近七成的法院有庭审直播,并且近六成的法院做到了及时更新。

       本文转自http://legal.people.com.cn/n/2015/0318/c42510-26711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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