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气象,谢良军律师元旦喜提胜诉判决书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2022年1月1日,元旦佳节,我所谢良军律师喜提一份胜诉判决书。


该案为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当事人叶女士作为被执行人公司的股东之一,由于2013年、2014年公司向其转账的几笔银行流水,法院由此认定其抽逃注册资本并将其追加为被执行人,叶女士名下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个人住房公积金也被扣留,还因此被限制消费,当事人的生活由此陷入困境。
我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当即成立由陈勇主任负责的律师团队代理此案,谢良军律师为主办律师。由于接手案件时较为匆忙,庭审前,谢良军律师多次与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的准备进行沟通,及时补充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一审中,针对对方当事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陈勇主任通过两次庭审调查、举证质证和庭后提交的代理意见,对法院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程序、对方当事人主张的抽逃出资的具体情形等一一进行反驳,坚持诉请,据理力争。然而,一审法院仍然错误地适用了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当事人抽逃出资,驳回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收到一审判决后,谢良军律师并未气馁。经过与当事人沟通,谢良军律师在上诉期限内及时递交了上诉状。二审前,在陈勇主任的精心指导下,谢良军律师重新梳理了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将二审的重点放在抽逃出资的举证责任上,并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年作出的一份类案裁定书。通过庭前的充分准备以及提交类案裁定书,二审法院组织的询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22年1月1日,当事人收到了二审判决书,二审法院最终认定当事人对抽逃出资的抗辩成立,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不得追加当事人为被执行人。至此,当事人的诉求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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