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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敲诈偷车贼3500元 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小偷王某盗窃摩托车被车主袁某逮住,袁某伙同两名朋友强迫王某高价购买该摩托车,结果最终有理变无理,触犯了法律。日前,昌平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对袁某及其朋友判处有期徒刑。

    27岁的袁某去年5月10日出门时发现自己的摩托车被人偷了。在蹲守几天后,袁某将偷车贼王某抓个正着。随后,袁某找来自己的两个朋友,以将王某扭送到派出所相威胁,强迫其以17500元的价格买下这辆摩托车。王某苦苦哀求未果,只得被迫交出人民币3500元,并写下剩余未付的14000元的欠条。事后,王某自己选择了报警。经鉴定,这辆摩托车的价值仅为4500元。

    鉴于袁某目前处于假释期满后五年以内再次故意犯罪,昌平法院审理后,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袁某的两个朋友也各自被判刑,并处罚金。

    本文转自http://legal.people.com.cn/n/2015/0104/c42510-26317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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