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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带薪休假不妨“让领导带头”湖北频道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很多代表都提到了落实带薪休假问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落实带薪休假。一时间,“带薪休假”成为“两会”重要热词之一,各界对“带薪休假”话题又涌起一波讨论。

  我国在2008年开始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任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年后,即可享受5至15天不等的带薪休假。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是“福利”,而这种福利的落实,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种标志。但是,多年来带薪休假的落实却迟迟看不到进展,如此一个老话题,也就是成了一个常提常新的话题。

  带薪休假的缺位,对休闲产业的负面影响格外明显。比如,国民巨大的旅游需求集中在“五一”、“十一”等几个黄金周释放,造成人流、交通拥堵不堪,旅游市场结构严重失衡;如何进一步刺激旅游消费,也可从落实带薪休假中找到答案。

  “两会”上,就如何落实带薪休假、让其成为一项普遍的“风气”,代表们传出不少“好声音”。有代表呼吁带薪休假应加强“制度落实”,比如将落实带薪休假纳入对用工单位的考核体系,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执法,对用工单位放假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和跟踪,惩罚不落实休假的用工单位,并在贷款、税收等方面予以体现;比如人社部门可加强政策指导和日常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常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等等。

  同时,在“制度落实”之外,北京、广东、辽宁等均有代表提到“让领导带头”。在2月底召开的省旅游工作会议上,有省领导也指出应形成“以不休假为耻”的良好风气,“落实带薪休假,就是看领导是不是带头”。

  应该说,在法治社会里,完善规章细则、加强“制度落实”,是某一项措施和制度得以有效贯彻的根本途径。然而,关于带薪休假,已有的好制度却迟迟得不到贯彻落实,单位主要领导“带头与主动推动”的作用不容小觑。

  平日里,抓工作时“领导带头”是不可缺少的条件,这说明,领导的推动是政策落实、工作进展的必要条件。在全社会尚未形成“休假是权利”的普遍共识的背景下,即便有员工主动提出,也会感觉像是“搞特殊”。

  从这个角度看,“带薪休假”落实难,重要的制约因素,是人们的观念和环境。可是,如果领导主动带头并推动,这种示范作用的效果,比再多呼吁都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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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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