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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制定耕地质量管理法 法制办认为可全面评估论证

本网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了解到,国务院法制办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及近年来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出了要求,建议结合代表关于制定耕地质量管理法议案提出的建议,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拟建立和完善的制度进行全面评估论证。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郑玉红等30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耕地质量管理法。议案提出,加强耕地质量管理是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有关耕地质量保护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建议制定耕地质量管理法,明确部门职责,严格法律责任。

国土资源部认为,当前的关键问题是应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落实到位,是否需要制定耕地质量管理法,需要进一步研究。农业部认为,农业法和土地管理法虽然有部分条款涉及耕地质量保护,但未对耕地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投入机制、耕地质量监测体系以及耕地质量占补平衡制度等作出全面、系统和具体的规定,有必要制定专门的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法规。目前,各级农业部门大力推进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已具备一定实践基础。考虑到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许多政策措施还在探索完善之中,农业部建议,可先研究制定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实施一段时间,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律。

全国人大农委赞成农业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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