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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委员建议 国家建立环境督查制度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时,王刚委员建议,应立法规定国家建立环境督查制度。

  “应加强对政府环保工作的事前职责和监督。”王刚说,一旦造成环境污染,修复起来很困难。我国在防止森林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方面有很多有效做法,可以适用于环境保护的政府责任和监督。

  修订草案规定,环境保护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王刚建议在上述规定中增加“国家支持排放物循环利用、废弃物再利用的科学研究、产业发展”的内容。同时,增加规定,国家建立环境督查制度,国务院督查部门制定督查规范,定期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地方政府环境工作的国家督查,并将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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