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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跨境贸易中,许多进口商都抱有一种侥幸心理:“咱国内法律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4年,只要在4年内告状,我就稳操胜券。”
然而,在处理跨国贸易质量纠纷时,2年才是真正的坎。我们百思得外贸律师刚打赢一场关于2年异议期的涉外官司,成功帮武汉汽配出口企业挡住了老外的巨额退款索赔!欧洲买家收到咱们武汉某知名企业的汽车配件后一直没提正式异议。拖了两年多,老外突然到国内法院起诉退款。他们以为国际贸易诉讼时效是4年,时间还够。但我们直接甩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里的“2年告知生死线”!公约规定,买方最迟必须在收货2年内发出明确具体的质量异议。老外错过了这2年,索赔权直接凭空凉凉!最终法院驳回老外全部诉求,我们完美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