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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外贸出口的企业主请务必关注海运合同中的不可抗力与滞期条款。曾有外贸企业发运化肥出口国外,船舶靠港后遭遇当地工人罢工及连续暴雨,导致无法正常卸货。货主以为罢工与恶劣天气属于不可抗力,结果被船东起诉索赔百万滞期费,并最终被法院判令承担赔偿责任。
答: 标准租船合同中对“除外时间”有极为严格的文义约定。若合同中未明确将“罢工”或“恶劣天气”列入计费排除事由,法律上将按照约定字面含义履行。
答: 即海运业通行的规则。一旦装卸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免费期限而进入滞期状态,后续除非合同有极其明确的相反约定,否则即使遇到暴雨、节假日甚至不可抗力,计费计时均不会中断,滞期费将持续累加。
答: 面对国际海运及涉外商事合同,企业切勿直接套用未经风控审查的通用文本。湖北百思得涉外律师提示:在签署前必须针对滞期费计算、不可抗力范围、除外时间界定等核心条文进行梳理。遇到复杂的涉外纠纷或合同审查需求,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团队,锁定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