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布3罪数额认定标准
本报郑州10月23日电记者邓红阳赵红旗今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敲诈勒索、诈骗和挪用公款3个罪名犯罪数额最新认定标准。其中,敲诈勒索3000元、诈骗5000元、挪用公款3万元为数额较大起点。
据河南高院刑三庭庭长付保玉介绍,敲诈勒索犯罪涉案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5万元、40万元的,诈骗犯罪涉案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犯罪“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以3万元为数额较大起点,以20万元为数额巨大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1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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