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ligsh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律所公告: 律所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24号德成中心10楼  电话:027-87126550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动态

首例原告胜诉垄断案详情披露

  □法制日报记者袁定波文/图

  8起从不同方面反映近年人民法院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总基调的典型案例,今天经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礼来公司行为保全案是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全国首例在商标侵权当中采用行为保全案;江西亿铂公司和余志宏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法院判处的罚金额是目前最高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金克胜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两起案件充分证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拓宽到有保护需求的所有领域。

  商业秘密侵权首用行为保全

  【案情】被申请人黄孟炜于2012年5月入职礼来中国公司,双方签订保密协议。2013年1月,黄孟炜从礼来中国公司的服务器上下载48个申请人所拥有的文件,并将上述文件私自存储至自己所拥有的设备中。

  2013年7月,美国礼来公司、礼来中国公司以黄孟炜侵害技术秘密为由诉至法院,同时提出行为保全申请。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黄孟炜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申请人美国礼来公司、礼来中国公司主张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21个文件。

  【点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行为保全制度,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全部民事案件领域。金克胜表示,本案系我国首例依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适用行为保全措施的案件,凸显人民法院顺应社会需求,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践努力。

  判决变更名称杜绝再次侵权

  【案情】海天公司是“威极”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该商标注册于1994年2月28日,核定使用商品为酱油等。

  成立于1998年的威极公司将“威极”作为其企业字号使用,并在广告牌、企业厂牌上突出使用“威极”二字。在威极公司违法使用工业盐水生产酱油产品被曝光后,海天公司的市场声誉和产品销量均受到影响。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威极公司立即停止在其广告牌、企业厂牌上突出使用“威极”二字,停止使用带有“威极”字号的企业名称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字号变更手续,登报向海天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海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55万元。

  【点评】本案是因威极公司违法使用工业盐水生产酱油产品的“酱油门”事件而引发的诉讼,社会关注度较高。金克胜指出,法院在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之后,判决被告停止使用相关字号并责令其限期变更企业名称,彻底杜绝了再次侵权的危险。

  在有证据显示权利人所受损失较大,但现有证据又不足以直接证明其实际损失数额的情况下,通过结合审计报表等相关证据确定损害赔偿数额,使损害赔偿数额更接近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以便权利人所受损失得到最大限度补偿。同时,法院将权利人为消除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影响、恢复名誉、制止侵权结果扩大而支出的合理广告费,纳入赔偿范围,体现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和决心。

  首例纵向垄断纠纷原告胜诉

  【案情】锐邦公司作为强生公司医用缝线、吻合器等医疗器械产品的经销商,与强生公司已有15年经销合作关系。2008年1月,强生公司与锐邦公司签订合同及附件,约定锐邦公司不得以低于强生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产品。

  2008年3月,锐邦公司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举行的强生医用缝线销售招标中以最低报价中标。7月,强生公司以锐邦公司私自降价为由,取消锐邦公司在阜外医院、整形医院的经销权。8月15日后,强生公司不再接受锐邦公司医用缝线产品订单,9月完全停止缝线产品、吻合器产品供货。2009年,强生公司不再与锐邦公司续签经销合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所涉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构成垄断协议。强生公司对锐邦公司所采取的取消部分医院经销资格、停止缝线产品供货行为,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法院判决强生公司赔偿锐邦公司经济损失53万元。

  【点评】该案是国内首例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件,也是全国首例原告终审判决胜诉的垄断纠纷案件,在我国反垄断审判发展中具有里程碑式意义。金克胜指出,该案涉及对限制最低转售价格行为进行反垄断分析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该案的判决,充分体现和发挥了人民法院依法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职能作用。

  巨额罚金震慑知产侵权犯罪

  【案情】2007年11月,被告人宗连贵、黄立安共同出资成立油脂公司。2008年八九月至2011年9月4日期间,雇用多名工人在其公司内生产假冒“金龙鱼”、“鲁花”注册商标的食用油并销售,同时对外销售购进的非法“金龙鱼”、“鲁花”注册商标标识。

  被告人陈金孝在明知违法情形下仍接受雇用,从事生产、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1924万余元。2009年年底至2011年,被告人刘志勇等人在明知宗连贵油脂公司生产的“金龙鱼”、“鲁花”食用油系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下,仍多次购买并销售,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点评】金克胜说,该案犯罪数额之高、危害之深、影响之广、判处的罚金之高,在全国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罕见。本案28名被告人全部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同时判处罚金刑,罚金总额高达2704万元,有力地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2日讯

?

办公电话:027-87126550
法律咨询电话:17762577710

Copyright © 2016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号:鄂ICP备13009719号-1 技术支持:珞珈学子 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