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深化谁主管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普法由独唱变全社会大合唱
?法制日报记者刘百军 通讯员梁俊友
从“主管部门独唱式普法”向“全社会合唱式普法”转变,云南省以楚雄和大姚为重点的深化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即将全面启动。
大姚县位于楚雄州西北部山区,人口28万,居住着22个民族,其中彝族、傣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31.7%。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克敏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今年以来,大姚县政府按照省普法办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清理工作,经审核确认40家县级部门、省州驻大姚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确定为其普法宣传重点,明确了各部门和单位执法主体责任和普法宣传责任。同时,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进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全过程,把‘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综治工作考核内容。”
记者了解到,大姚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编制部门法规书籍、案例、挂历,采用“以案释法”、“巡回庭审”、“网络互动”、“手机平台”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各自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各执法部门把行业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全面打造法制宣传的“大姚做法”。
楚雄州委依法治州和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则将“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全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他们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整体联动作用,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在群众聚集,欢庆节日、赶集和各种大型活动场所,通过展板、广播录音、法律宣传咨询、散发宣传资料、法制文艺演出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和各部门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楚雄州委依法治州办和普法办、州司法局近日召开了全州‘法律六进’及‘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会。”楚雄州司法局局长苏光祖表示。
8月7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召开“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法律进机关”专场推进会。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在会议上强调,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形式、改进方法,不断提高“法律进机关”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楚雄和大姚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机制是基层创新‘法律进机关’形式和载体的积极探索,非常值得进一步深化实践、总结经验,以指导全省‘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吴俊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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