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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牵头建设南中国海海啸预警中心长期由美日提供临时性预警局面将终结

  本报北京9月12日讯记者蔡岩红国家海洋局今天透露,在俄罗斯近日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太平洋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政府间协调组第25届大会决定,同意由中国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国家海洋局海啸预警中心)牵头建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中心)。

  会议批准了由中国提交的《南中国海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建设框架方案》,同时决定设立区域中心筹建工作组具体负责建设工作。

  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南中国海海啸预警责任区主要包括南中国海、苏禄海和苏拉威西海,周边沿岸共有9个国家。该区域的海啸预警系统长期以来一直是空白,由分别设于美国和日本的太平洋海啸预警中心、西北太平洋海啸预警中心提供临时性的海啸预警服务。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在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框架下积极推动南中国海海啸预警工作,呼吁南中国海沿岸国家密切沟通合作,共同建立南中国海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作为该地区海啸灾害监测与预警信息发布、风险评估、应急减灾的技术支持平台,并牵头制订了《南中国海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建设框架方案》。

  近年来,我国通过加强自身观测预警能力建设和国际沟通协调能力,与南中国海周边国家共同推进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本届大会批准我国牵头建设区域中心,标志着我国在南中国海周边海洋领域合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并对提升该区域应对海啸灾害的应急处置反应能力起到了重要推进作用。下一阶段,我国将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太平洋海啸预警系统政府间协调组的协调下,积极开展南中国海区域海啸观测预警能力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尽早形成覆盖南中国海区域的海啸观测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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