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集中开展节日纠风 严禁过节为名公款发福利
本报北京9月10日讯记者袁定波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中秋国庆期间集中开展节日纠风工作,在本单位组织开展“恪守廉洁底线,反对奢侈浪费”节前教育活动。
通知提出,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和公车管理制度,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及其他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过节名义用公款滥发“福利”;严禁公车私用或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把“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督促法院干警在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赠送的现金、购物卡及其他节礼,不参加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及娱乐活动,不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车用于探亲访友或外出游玩,不参与酗酒、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借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切实加强对自己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做清正廉洁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