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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核心是规则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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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人

中国户籍改革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 王太元

《法制日报》记者????????????????????????????????廉颖婷

□对话

记者: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要求众多制度的改革,比如户籍制度改革。请您谈谈,它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占有多大权重?户籍改革与城镇化的关系该如何表述?

王太元:如果采用媒体的广义概念,户籍制度改革涵盖根据不同户口实施不同管控的教育、就业、住房、福利等所有领域,那么,户籍制度改革也许就是城镇化健康发展所需要的制度变革的绝对主体,能不能说占80%以上?我看差不多。

从本来意义讲,狭义户籍制度迫切需要迁徙自由的制度框架,由此出发才能全面变革人口流动迁徙管理各项具体制度,进而优化人口迁移以推进城镇化,最终使户籍制度摆脱“产生社会不公、形成腐败温床”等阴影,回归服务个人、社会与国家的管理工具的本来面目。

记者:对“北上广”这些特大城市而言,短时间内完全放开户籍并不现实,那么它们应该如何有序推进户籍改革?在它们的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会不会首先将本地农民整批转为居民?

王太元:先要说明,户口迁移调控制度的变革,不论大中小城市都不存在“完全放开户籍”的糊涂说法,我们要建立的是“国家依法规范、区域市场调节、个人自主抉择”的迁徙自由格局,而不是“哪儿公共福利好我就住哪儿”的迁徙自流局面。科学发展的城镇化,需要国家以政策牵引、法律规范、行政协调下的迁徙自由,既不是个人简单追逐社会资源和公共福利而四处流徙,也不应当是地方政府“做大做强”而征地扩张,更不能用征地给住房、转户口、给社保等方式变相驱赶农民进城。

记者:人们都说,教育、就业、社保的地区差别,是经济发达地区不愿放开户籍的根本原因,户籍不过是挡箭牌,您觉得呢?

王太元:认同你的说法,但要做一点解释:公众盯着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不同公共福利、社会资源去流动、迁徙,政府依据同样的这些东西来规划、计划、调控、管理,两者都是自然的,都没有错,更没有哪一方输理甚至不道德。一说到贫富不均、社会不公,就归咎为“地方保护”、“部门特权”、“既得利益”什么的,无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反而会扩展社会矛盾甚至冲突。

我个人认为,目前最关键的是一条主线的三层次变革:全面确定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的明细界限;逐一明确确立政府与公众在各类基本公共服务中的权利义务协调制约机制,最好是形成管理方与受益方都不能单方支用的个人账户;尽快建立区域间、城市间同类公共服务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让大家心里甚至手上都有一本“明白账”,各地、各城的管理者与公众就都有了自主决策、依法抉择的基础。

记者:您一直都强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且多次说居住证制度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路径,能不能解释一下?

王太元:正在推进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是在给户口的同时给户籍人口已享有的所有权益,而是伴随人口进城的脚步,通过居住证制度为解决各环节遇到的困难而逐步配套:任何人进某个城市,制度要保障你自由进入、滞留、离开的权利,同时赋予支撑你呆下去的灾害救助、疫病防治等“求生存”的“兜底”权利;半年一年还想继续呆下去,制度逐步赋予竞争就业、公平报酬、国民教育等“谋发展”的权力;住满三年以上,需要且能够长期安家了,妇幼保健、低保、养老以及其他“享幸福”的权益渐次配套,以此类推,非户籍人口就逐步转变为本地市民。

户籍改革以及类似改革,无非是革除目前存在甚至产生社会不公的诸多不合时宜的制度,实现社会公平、法治公平,法治公平的核心是规则公平,前提是起点公平,主体是过程公平,而不能只关注结果平均。我们要实现的迁徙自由格局,是在规则、起点、过程公平基础上公众努力的结果,而不能由政府平均配给公民,那是搞平均主义,结果必然是在形成新的不公平的同时,全面抑制奋斗者、鼓励懒惰者。

??????????????????????????????????????????????????????????????????????????????????????????? 制图/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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