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答疑)想给儿改名 派出所不同意
想给儿改名 派出所不同意
周先生:我小孩四岁半,名字是两个字的。后来我老婆想增加一个字,于去年12月就向派出所提出改名申请。现在时间已经过了半年,派出所说改名需要“正当理由”。给小孩改个名怎么这么难啊?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张庆华律师:派出所的说法不成立。成年人改名确需正当理由,如家庭关系变更、姓名不雅、易引起他人歧视、与近亲属姓名重合、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等。但是,儿童改名比较简单。建议您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对派出所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载于楚天金报2009年5月16日第5版“法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