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债是否受法律保护(律师以案说法)
赌债是否受法律保护(律师以案说法)
2010年5月15日,黄女士因赌博欠赌博组织者十万元,当时迫于威胁,给对方写了借条。中途分别还了2万多,无力偿还加上听说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黄女士便四处躲藏,逃避对方追债。
看到这里,相信有读者已经开始脑补赌场老大追杀赌徒的血腥场面,然而这样的场景现实中并没有发生。毕竟在社会主义法治的社会环境下,那些“黑老大”还是要有所顾忌,如今,他们更倾向于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向法院起诉。
在得知可能收不回余款后,赌博组织者通过把这笔钱转化为债权债务并以民间借贷为由将黄女士告上法庭,法院也以债权债务关系受理了。
不过原告在将赌债转化为民间借贷的证据链上出现问题,自知胜诉无望,在法院送达判决书之前便主动撤诉。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笔案件中,虽然这笔借款可能是赌债,但因为一开始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因此法院也是按照正常的民间借贷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关于民间借贷立案条件的规定: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那么,债真受不受法律保护呢?
律师分析
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以赌债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还钱,那么法院肯定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你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这个是赌债,而对方又有清晰明了的转账记录,还有你打下的借条,那么法官在审理案子时很有可能就会按照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进行审理。所以在这儿给这些爱赌博的朋友提个醒,赌债不一定不需要还,关键是自己在欠赌债的时候要存留有证据,但是我们都知道,这个取证的过程非常难,所以各位朋友对于赌博还是要慎重,小赌怡情,大赌伤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