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答疑)没业绩也可领工资
张先生:今年4月份,我进汉口一家旅行社上班,没签合同,当时老板口头许诺:前三个月给800元保底工资。可到了5月底,老板说我没有业绩,连800元保底工资都取消了,导致我生活无着。老板这样做合法吗?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郭国芳律师:据你所说,你与旅行社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此后,你也提供了正常劳动。即使没有业绩,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你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700元。(注:按照2013年规定是1300元)。
(载于楚天金报2009年7月3日第5版“法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