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案例详情
李女士与丈夫程先生三年前通过别人介绍相识
恋爱不到一年就结婚了
婚后发现各自性格、生活习惯上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李女士对丈夫的很多习惯都无法忍受
例如喜欢抽烟、打牌
劝说多次后,丈夫也没有一点改变
渐渐地,李女士不愿意与丈夫交流
两个人不是吵架就是冷战
这种状况在两人的儿子出生之后有所改变
儿子非常可爱,两个人为了儿子也尝试改变了一些
没想到的是,时间一长
丈夫就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
李女士非常失望
最近丈夫经常把儿子放在家里由婆婆照顾而自己跑出去打牌,儿子生病了都不管
李女士真的不想再与丈夫继续在一起了
就提出了离婚
丈夫也同意了
但是就在儿子的问题上
丈夫和婆婆一步也不让
坚持要将孩子留在他们身边
李女士实在舍不得儿子
也不想再继续与丈夫一家人纠缠了
律师依法说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李女士这个案件中
他们的儿子才一岁
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
李女士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要求自己带孩子
由丈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