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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案例详情 

李女士与丈夫程先生三年前通过别人介绍相识

恋爱不到一年就结婚了

婚后发现各自性格、生活习惯上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李女士对丈夫的很多习惯都无法忍受

例如喜欢抽烟、打牌

劝说多次后,丈夫也没有一点改变

渐渐地,李女士不愿意与丈夫交流

两个人不是吵架就是冷战

这种状况在两人的儿子出生之后有所改变

儿子非常可爱,两个人为了儿子也尝试改变了一些

没想到的是,时间一长

丈夫就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

李女士非常失望

最近丈夫经常把儿子放在家里由婆婆照顾而自己跑出去打牌,儿子生病了都不管

李女士真的不想再与丈夫继续在一起了

就提出了离婚

丈夫也同意了

但是就在儿子的问题上

丈夫和婆婆一步也不让

坚持要将孩子留在他们身边

李女士实在舍不得儿子

也不想再继续与丈夫一家人纠缠了

 

律师依法说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李女士这个案件中

他们的儿子才一岁

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

李女士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要求自己带孩子

由丈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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