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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法取证终胜诉

承办律师:邹凯,13247170762


<办案要旨>买卖合同签订及履行,一定要注意规范严谨,合同签订时授权签字要明确,履行过程中交接手续要完善,以防发生争议维权陷入困境。

笔者代理过一个瓷砖供应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关系较为明确。委托人作为瓷砖供应方,但是因其法律意识淡薄,从合同签订到履行的过程中存在诸多瑕疵。合同约定的交货及验收条件对委托人极为不利,同时委托人在给对方送货时,没有按合同约定要求对方在送货单上签字或盖章,最后的明细对账表仅有不明身份的人员签字,没有对方公章或明确授权人签字,所有证据都难以证实委托人已依约交货。

庭审时,果不其然,虽然对方缺席,但法官经开庭审理后,明确表示,原告现有证据并不足以认定其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交货义务,对方缺席,原告的诉请基本难以得到支持。

鉴于此,我们经过一番讨论,决定采取主动示好的方式,去与对方和解。经过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了调解撤诉协议,对方签署还款承诺书,其中明确承认所欠货款并加盖公章,委托人申请撤诉。即使对方反悔,我们拿着其出具的还款承诺书重新起诉,而承诺书有对方盖章,该份证据分量足矣。

果不其然,对方没有遵守调解协议的约定,依然拒绝付款。这次,我们手握确实关键证据,也不怕他不承认,直接到法院再次提起诉讼,并做财产保全。结果,被告着急了,主动要求跟我们签订调解协议,并要求我们撤诉并撤销保全。这次,我们没有完全理会他们,而是要求法院出具调解协议书,并在对方付款后方才解除保全。

最后,本案顺利办结,委托人拿到货款也较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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