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结案之当事人利益的平衡
【要点归纳】离婚案件调解结案当事人的可期待利益大幅增加,促使双方当事人和平解决纠纷。
离婚案件中,很多女性当事人在男方出轨时的想法就是要让对方净身出户或者无论如何不离婚。但很多时候,这只是女性当事人一厢情愿的想法。更多时候,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学会取舍,懂得退让,是很重要的。
笔者曾经接待过一件案子,当事人来律所咨询时已是满身疲惫。原来她与男方是青梅竹马,感情深厚,从恋爱到结婚十年时间,最终走入婚姻殿堂。男方从最先开始的一无所有到最后成为年薪百万的高管,她陪男方走过最艰难的岁月,以为苦尽甘,却发现男方已经出轨。男方承认了婚外恋,并主动提出离婚。当事人在对婚姻失望透顶的同时,坚持要求男方净身出户,否则永不答应离婚。
在了解当事人的想法,确定了男女双方均愿意离婚后,开始对案情进行分析。在小孩抚养权方面,婚后两人育有一子,已经十岁,男方对孩子也有很深的感情,虽然孩子长期由女方照顾,但当事人在经济收入上处于劣势,故取得抚养权也存在不确定因素。在财产方面,婚后两人一起出资购买一套房产,当事人作为主贷人,获得房子所有权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但是她离婚后必须承担每月5000元左右的还贷,而且还要拿出很大一笔补偿款给对方,有很大压力。男方每月的收入是税后五万,再加年终分红,一年80万左右,男方近一年的收入可以分得一杯羹的,但也仅此而已。中国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即便一方有出轨,但出轨对财产分割的影响不是很大,除非另一方同意,净身出户其实是很不现实的想法。